其实有些时候在人们不知不觉中,自身的合法权益已经被公司给侵犯了。有些公司为了给自己剥削员工、压榨员工的行为找一个合适的理由,有时会让员工签署自愿书,自愿加班、自愿放弃年假、自愿放弃社保,以为这样就能够在员工出事之后把公司和员工分割开,不用担心会波及自身。
福清市公交车司机陈师傅,在行驶中突发心梗安全停车后猝死。所在的汽运公司曾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每月给500元补贴,因此不能认定工伤,公司称出于人道主义只能赔偿10万元。对此汽运公司回应:是员工不愿意上社保。
猝死在公交车岗位上,保护了那么多人,不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只赔付十万。公交公司让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不符合法律规定,撇不清公司的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本次事件中陈师傅,在行驶中突发心梗安全停车后猝死。当然应该认定为工伤,没有任何争议。
能否认定工伤与是否缴纳社保、是否放弃社保没有半毛钱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公司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公司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既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无权放弃,故陈师傅出具的声明书违反法律规定。汽运公司未依法为陈师傅缴纳工伤保险费,陈师傅发生工伤,应当由汽运公司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些公司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出于节省用工成本的需要,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有的公司稍微自认为了解那么一些劳动法知识,在劳动者入职前让其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指望在发生问题时手持“免死金牌”。这种通过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声明来规避社保购买的权利和义务,这只是公司的美好意愿。
这次的事件不仅是对公司的教训告诫,也向广大劳动者普及了一次法律知识,我国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同时废止了《合同法》、《婚姻法》等九部法律,所以现在只要一本《民法典》基本上就能够应对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买一本来预防以后可能遇到的问题,真的很有必要,毕竟,大多数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能够依靠的最后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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