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断案是衡情论理,法庭断案是以法律为准绳,舆论断案缺乏可信的案情侦办和专业的证据搜寻,往往会出现方向上的偏差,法庭断案则是讲求证据优先,依法判案。
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有了法律,就不需要舆论呢?肯定不是。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情感和伦理则是人性在道德上更深层次的延伸,所以一般社会案件既需要法律来维护公平正义,也得有必要的衡情论理来保证结果不失公心。
就比如这次的重庆生父谋杀亲子案中,生父情人按照法律属于教唆杀人的共犯,没有实际参与谋杀行动,依法可能罪不至死,但其行为通过衡情论理的研判,其对社会道德、情感、伦理的危害性极大,因此罪行不分主次,共同判处了死刑,这就是有舆论推动的重要性。
很多人错误的把舆论断案和当前小作文引发的舆论风暴等同,这是错误的,因为在小作文推动舆论爆发的阶段,还只是社会事件,一旦证据浮现,案情坐实,就会面临法律的审判,社会事件和法律案件是两回事,但舆论都可以参与。
而法律的条文是比较死的,经过一段时间的社会演变,我们就需要重新修法,覆盖法律的盲区,而在法律还不足够完备的时候,就需要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推动作用,其实舆论在很多时候,是一种社会公信力,而不是很多人泛泛而谈,理解的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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