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年纪轻轻,不仅眼睛出了问题,还没脑子

这几天泸州老窖在网络上可谓是过街老鼠,好像每个人都恨不得踩上一脚,这都是源于它将一个女博主告了。2021年8月20日17:24:55起因是因为这位女博主拍摄了一个视频,视频的画面是猫舔女子的脚,加上“你能品味的历史436年国窖1573”还配上了国窖1573的广告音乐。上百万的赞,播放量好像有上千万,最开始她没有恶意讽刺、诋毁,只是觉得好玩拍了视频。正因为这样泸州老窖最开始并没有告她,让她赔钱。只是想让她删视频,打了一个星期电话,但她为了热度,拒不删除~
 
之后泸州老窖才把她告上法庭,她输了官司,本来要赔别人20万,人家看她没工作、身体不好,只让她赔七万。她自己也说别人还是很好沟通的,怎么现在又出来卖惨?还污蔑别人没和她商量直接告她呢?她这个操作谁看不出来是为了热度、炒作、报复呢!
 
泸州老窖可能之前花了很多的心思和金钱,给大家营造"酒香”的记忆点。但看了这个视频以后买酒,难免会联想到这名女子的臭脚,还能有购买的欲望吗?确实对泸州老窖的品牌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她的视频引来了一堆“格局帝”疯狂在泸州老窖的直播间肆意辱骂,让别人不能正常直播带货,这又该怎么赔呢?到底谁才是格局小的那一个呢?
 
“格局帝”常说有很多人站在他们那一边,但是我认为正常的人,了解了事实的大部分人不会站在他们那边,这件事真的让我觉得太恶心了,有些无脑冲的人真跟疯了一样...很多人的脑子并不是不好使,人家是根本不用!只要脸够厚,天上天下唯我独尊。一个事件不了解前因后果就去胡乱责备,等到反转打脸的时候又一副我早知如此,之前就是玩玩的态度,真的让人无语。
 
我们回到这件事上,该女子错了没?错了!
该子女声称自己拍着玩、没有恶意、没有诋毁的意思!可这些条件并不是免责的条件,最多是在认定责任时考虑主观恶性时酌情调整赔偿数额的条件。
没有恶意就可以用这种恶心的方式拍这种视频吗?有没有考虑过这个品牌的用户或潜在用户看到这个视频时的感觉?真的拍着玩发到网上干什么?不论主观是什么想法,这种视频对品牌商品确实是存在侵权状态的。
 
泸州老窖该不该维权?该!
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依法维权没毛病。如果是其它商品某些段子和调侃也许对品牌伤害还不大,厂家大可宽容地一笑了之。这种酒水饮料和脚丫子的形象、味道捆绑在一起,厂家选择维权是正当的!
 
#泸州老窖维权哪里出了问题# ? 没考虑舆论对弱势群体的想法。
这种事情在强势主体被弱势主体侵犯维权时,一定要尽量避免给人以欺小、恃强凌弱的形象。该女子现在称泸州老窖在起诉前未联系其要求删除,而是直接提起20万的赔偿之诉。然后又强调说自己生病住院、承担不起,这就给人一种泸州老窖恃强凌弱的感觉,激起了一些人的对该女子的同情和对厂家的反感。
 
如果该女子所述属实,我觉得对厂家而言就有点得不偿失了。以我的观点,最合理的方案应该是先固定证据之后,沟通要求删除、道歉适当赔偿,尽量以非诉的方式解决这种问题。当对方态度强硬死不悔改时,再选择起诉。这样也少给法院添点乱。
 
除非这种侵权视频点击量特别大、影响特别恶劣、特别是主观恶性比较明显,否则从企业的角度讲,一上来二话不说直接就选择起诉,尤其是选择在自己优势地区起诉,胜了官司也容易让人感觉胜之不武,对企业品牌的负面影响更大,得不偿失!
 
企业越大,越要注意企业形象!依法维权没有错,但依法维权的方式不是只有直接起诉这一条路!现实中很多案子打与不打,除了要考虑法律上行与不行,还要考虑现实中值与不值、最后的可得是什么,可失是什么?想好了,再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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