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家暴是夫妻之间的事情,最大也就是两个家庭的问题,但实际上,家暴本质上并不是家务事,不是情感纠纷,不是小两口之间忍一忍就可以过去的小矛盾,而是故意伤害,是犯罪作恶,只是披了一张家庭婚姻的皮。家暴是应该被惩处的,是万万不能以家人之名去伤害他人的行为!
故意伤害就是故意伤害,在如何辩解,这种行为的本质并没有改变,怎么能因为一纸结婚证或在一起生活过、有感情关系、家人关系,就把一个个体故意伤害另外一个个体当成是小事情、小矛盾,当成是家务事,这样的“家务事”,严重起来是可以夺走一个人健康甚至生命的。
虽然从古至今都说“劝和不劝分”、“宁拆千座庙不毁一桩婚”之类的话,但是随着人们的思想觉悟进步,这些思想其实都有些过时了,两个人已经貌合神离,或者其中一方被另一方深深地伤害了,这个时候还是劝和不劝分就有些不辨是非了。如果有人在这段关系里面一直遭受严重伤害,那强行维持不会带来幸福,只会带来更大的伤害,这种情况下,应当劝离不而不劝合。
较为严重的家暴行为,应该按故意伤害罪量刑,对有此类前科的人应该计入个人档案,并主动介入甚至强制终止这样的婚姻、关系。只有这样做,一能有效拯救在家暴中的被害者,二是能够有效制裁施暴者,并且让潜在的作恶者心有忌惮。
千万不要轻易放过那些家暴的垃圾,现在的处罚还是太轻了,因为代价太低,他们才敢肆无忌惮。不要等到下一个“拉姆”出现的时候才后悔,为什么没有及早将人从失败的婚姻中拯救出来。
在家暴这件事上,极可能两个人都有错,但有时候是一个巴掌其实也是能拍响的。也不能说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只要是苍蝇,苍蝇的不管有没有缝,它都会叮的。就算受害者即使不是完美受害者,有其过错,旦终究也是受害者,不应该再受到过多来自社会谴责和嘲讽,而造成二次伤害。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男女都会成为受害者,在遭遇第一次时就要即使制止,如果自己制止不了,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尽早和垃圾人一刀两断,撇清关系。但是,很多时候,受害者往往是体力、心智、社会关系都较为弱势的一方,光靠受害者一个人,是几乎不可能反抗和脱离施暴者的魔爪的,一旦反抗或出逃,将会面临更严重的毒打和报复。
连媒这样有知识、有文化、有本事的人,尚且无法逃离家暴的旋涡、无法逃离暴戾的丈夫,更何况是其他没文化、没学历、没见过世面、没有法律意识、没有权益意识的女性呢!
所以,只呼吁被家暴的人及时止损、逃离、反抗,远远不够,不安全也不可行,因为她们根本逃离不了,反抗不了。
在面对家暴伤害时,家人、社会、媒体都不能集体失语,要有完善合理且可行法律保障、社会保护机制、社会救助机制,需要社会各个阶层共同努力,及时制止,认真调解,实在无法调解的,直接强制介入,不要等到有人受到伤害才缓慢应对。让被施暴者得到有效救助和保护,让施暴者得到惩处,这才是我们应该做、也是必须做到的事。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